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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季熱(summer fever),又稱為「暑期高體溫症」或「夏期熱」,好發於天氣熱的夏天,
常見於嬰幼兒或早產長大的寶寶,它不是因為寶寶生病的發燒,而只是一種高體溫的現象。
嬰幼兒時期,寶寶大腦內的體溫調節中樞尚未完全發育成熟,故其體溫不容易像大人一樣的
維持恆定於攝氏三十七度左右,而會隨著外界環境溫度的變化而改變。

台灣地處亞熱帶,在夏季時氣溫常常偏高,據估計,夏季時之平均氣溫接近攝氏35度,因此
嬰幼兒夏季熱的病例也屢見不鮮。

嬰幼兒好發本症的年齡,一般而言,多常見在三歲以下,有家族性傾向,即父母或兄姐在幼
年時也曾有同樣的情形。性別上男女發生率並無明顯差異。多數有夏季熱的寶寶每年會反覆
發熱,直至三歲以後才漸正常。

症狀方面:

  • 發熱為本症主要的症狀,一般以輕微發熱為最常見,而發熱超過攝氏40℃以上的很少。
  • 發熱型式較為獨特,多在清晨以後體溫漸昇,到了下午體溫就漸下降,次日清晨以後體溫又復漸昇,如此週而復始。
  • 夏季熱常見於環境高溫時。在本省,因地處亞熱帶,寒冷季節短而熱季長,故每年的四月到十月都可發生本症。
  • 此種體溫升高對於一般的治療無效,各種退燒劑的使用也僅能暫時檢熱而已,此種持久不退的發熱常令家長以及醫師感覺困擾,因為寶寶發燒的原–因很多,欲做完整的各種檢查,不僅父母麻煩,寶寶痛苦,且往往耗時費日。
  • 如將患者遷到涼爽的地方,周圍環境溫度降低,那麼發熱的現象就會有明顯的改善,甚至患者體溫可以完全地回復到原有的正常範圍。
通常在室溫(或外界氣溫)超過攝氏28℃以上才會有夏季熱的現象,所以室溫如能控制
在攝氏25℃以下,寶寶的體溫應能降低,若能回復至正常,則夏季熱之診斷更能確定。因為
在其他的各種發熱性疾病,即使將患兒置入冷氣房中也不能使其體溫回復至正常,因為其引
致發熱之誘因(如肺炎、泌尿道感染、中耳發炎、、等)未曾消除,即使外界溫度已經降低,
亦無法使發熱減退。

當寶寶懷疑有夏季熱時,父母於家中的處置應為:

  1. 讓寶寶活動於24小時有冷氣設備之室內,該室之室溫應保持於攝氏23~24℃左右。該室應有一室溫計,以供隨時查看並記錄之。如僅開冷氣機而不將室溫降至這一標準,則無效。
  2. 約每四小時左右測量寶寶的肛溫一次,並記錄之。
  3. 將體溫及室溫記錄下來,於兒科複診時帶來給醫師參考。
  4. 如在此控制的方法下,三、四日內患者體溫仍無下降趨勢,則應住院檢查。
如確為夏季熱患者,通常生活在涼爽的環境溫度中,均可見體溫有明顯的降低或恢復正常,則很多麻煩及痛苦的檢查均可免除了。且一旦過了好發年齡(三歲)以後即會自癒。

http://homepage.vghtpe.gov.tw/~peds/ped/summer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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